服务流程
| 第一步:商定代理事项,签订代理合同 客户确定由本所办理代理业务时,即到本所商定代理事项,签定代理合同,并缴纳订金:办理内资企业开业、变更登记,缴纳订金200元;办理改制登记、外资企业开业、变更登记和外企代表处设立登记,缴纳订金500—1000元(订金属代理费的一部分)。 第二步:提缴相关资料,准备申请文件 客户确定由本所办理代理业务,并签订了代理合同后,即提缴相关的资料(详见代理业务相关项目),同时本所开始起草、打印、填写相关的申请文件、表格,交给客户签字、盖章。申请文件备齐后,本所即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。 第三步:领取证照,结算费用 待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后,本所即代领证照,并通知客户到本所领取,同时结算所有费用。 |
工作时限表 (工作日) 序号项目时限备注1核准企业名称2即日核准2营业执照53组织机构代码3-44地、国税登记2-55一般纳税人登记10-206外商投资企业“批准证书”5-107外企代表处"批准证书"5-105广告经营许可证56户外广告批件57高新技术认定证书5-10 | ![]() |

